(一)若涉及骗贷10万,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争取从轻处理。
(二)主动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沟通,尝试偿还贷款及利息,弥补其损失,这可能会在量刑时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三)若为单位犯罪,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贷款审批等相关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