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纠纷中,先确定违约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赔偿上限是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可通过收集合同履行相关资料、市场行情数据等确定损失。
(二)侵权纠纷中,侵害财产的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算,需保留财产购买凭证、市场价格证明等;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优先按被侵权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赔偿,若难以确定且协商不一致,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定,此时要积极向法院提供相关事实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