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
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
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普通贷款在
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此前我国的商业
银行贷款禁止投入股权领域,央行制定的《贷款通则》规定,商业银行不许提供并购贷款。
以来,商业银行经事前向银监会报批确认合规后,向中石化、中海油、华能、国航发放了相应贷款,用于从事股权并购,即所谓的“一事一批”制度。“一事一批”制度的普遍模式是:商业银行先出具有条件的融资承诺函,向监管机构请示确认办理股权融资业务的合规性,获得批准后再实际发
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