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司法文书专题 > 三门峡市律师协会章程第二十六条有哪些

三门峡市律师协会章程第二十六条有哪些

第二十六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律师代表大会;
(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
(三)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签署本会的重要文件;
(五)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上述
(三)、
(四)、
(五)项职权,在会长办公会闭会期间行使。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必要时,可受会长委托,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