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追诉期对应标准。当想判断一个犯罪行为是否还在追诉期内,要先明确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若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期是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为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期为二十年,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要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清楚不受追诉期限制的情况。如果案件已被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相关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