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以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