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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为男方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分手后债务归谁

婚前女方为男方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分手后债务归谁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3-05 22:52:19 已帮助19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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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为男方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分手后债务归谁
若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若是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以及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满足个人需要或者个人创业或其它用途所负的债务,或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一方单独的债务应由个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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