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诉期限一般为七日。
2、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对有
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
起诉的,被害人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其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
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
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