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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1、拍卖抵押权人在债权已界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可以申请法院依照一定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就其所得的价金优先受偿。

如果拍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金多余债务金额的,超过部分应当返还抵押人

如果抵押权人为多数人时,应当依照抵押权的次序进行分配。

2、变卖如果抵押权人不愿意拍卖抵押物的,也不愿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时,可以通过一般的买卖方式变卖抵押物,并就所得价金优先受偿。

3、折价在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签订合同,约定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如果抵押物的价值高于债权数额的,应当将超过的价款返还于抵押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以房屋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要签订抵押合同,签订抵押合同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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