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达27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嫌疑人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因为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
(二)若有他人犯罪线索,可积极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争取立功,立功也能让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将销售所得的27万退还,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以此向法院表明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