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涉外
诉讼离婚开庭缺席,可以聘请国内的亲朋
代理或委托律师代理,在国外办理委托手续,将委托手续在国外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后寄回国内,由国内的
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也是要特别授权,比如接受调解、签署法律文书等。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离婚案件有
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
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
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
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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