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的,
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到期债务,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能完全予以清偿的情形。本
法规定,合伙人将其财产投入企业后即形成合伙企业财产,直到合伙人退伙或散伙,这种财产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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