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什么材料
(一)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
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诊断报告;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
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被
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
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
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存在
纠纷,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进行
伤残鉴定,支付相关的
伤残鉴定费用进行鉴定,按照鉴定的结果认定事故责任,伤残鉴定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治疗终结后的诊断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