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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的情况是什么

假释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的情形可以归纳如下:
1、罪犯已经基本丧失自理能力,且确有悔改表现,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
2、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立功表现,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
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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