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需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不要随意移动车辆或破坏刹车痕迹、碰撞位置等现场证据,避免因现场破坏影响交警对事故责任的准确认定。
(二)及时报警并留存证据,可用手机拍摄事故现场全景、车辆位置、碰撞细节及路面标志标线等,同时记录周围证人联系方式,为交警调查提供有效线索。
(三)配合交警调查时如实陈述事实,不隐瞒或虚构行驶路线、违规行为等情况,虚假陈述可能导致责任认定不公,甚至需承担更重责任。
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