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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办理条件和办理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办理条件: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2、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3、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4、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5、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子女)
办理费用:
前往港澳通行证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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