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并非必须要以等价的方式进行。
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债权转让指的是债权人能够把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只要转让行为满足法定条件就行,像债权要是具有可转让性,也就是根据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属于不能转让的债权。
并且,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要是没通知,那这种转让对债务人就不产生效力。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价格是可以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协商来确定的,它可以比债权本身的价值高,也可以比债权本身的价值低,甚至还可以无偿转让。
不过,如果是故意以低价转让债权,从而对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其他债权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等权利,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