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股权代持的名义股东可以转让股份。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
股权转让、
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
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
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
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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