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没有欠条时,要注重收集其他证据。保留好转账记录,它能证明款项的交付情况;同时注意留存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这些能体现双方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
(二)将收集到的证据整理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此来证实借贷事实。
(三)若借款人不还款,出借人凭借整理好的证据向法院起诉,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这说明即便没有传统的欠条,其他能证明债权关系的凭证也可作为起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