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精准判断。在判定过程中,保护范围、产品种类、相同或近似性、设计空间、功能性设计以及现有设计抗辩等方面都起着关键作用。
1.保护范围界定要严格以授权公告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辅助但不能超图示范围,这要求在判定时精准依据授权内容,避免扩大或缩小保护范围。
2.产品种类判断时,只有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属相同或相近种类才可能侵权,所以需准确对比两者所属类别。
3.相同或近似性判断以一般消费者认知为基准,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关注整体视觉效果有无实质性差异,不过多纠结局部细微差异。
4.设计空间影响方面,对于设计空间小的产品,细微差异对近似性判断影响大,判定时要充分考虑产品的设计特性。
5.排除功能性设计,将功能性设计特征排除在外观设计保护范围外,避免对功能性设计的不当保护。
6.进行现有设计抗辩审查,若被控侵权设计与现有设计或其特征组合相同或近似,则不构成侵权,需全面检索现有设计进行对比。
建议在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时,组建专业的判定团队,成员包括法律专业人士和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建立完善的现有设计数据库,方便快速检索对比。同时,加强对一般消费者认知的调研,以更准确地进行相同或近似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