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借条未到归还日期,债权人不能随时起诉。债务履行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在期限届满前,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不能随意要求提前履行。
(二)存在特殊情形时,债权人可提前起诉。若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到期债务,如转移财产、逃匿等,债权人可提前要求履行;若债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债权人也可提前起诉。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上述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