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案件性质:确保是双务合同纠纷,双方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
(二)庭审及时主张:当对方主张己方履行义务,清晰明确提出同时履行抗辩。
(三)说明关联性:阐述双方义务关联,指出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义务,以此表明己方有权暂不履行。
(四)提供证据:提供证明对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当的证据,如交付标准与实际不符等情况的证明。
(五)合理界定范围:拒绝履行范围要与对方未履行部分相当,不滥用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