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赔偿。若事故仅涉及车辆损失和轻微人身伤害,双方可自行协商赔偿事宜。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70%到8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20%到30%的赔偿责任。
(二)申请调解。若协商不成,当事人需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十日内书面申请交管部门调解。交管部门会在十日内出具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三)提起诉讼。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受害方可收集事故认定书、病历、费用发票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责任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责任方需积极应诉,并按法院判决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