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执行完毕以后能否算
累犯缓刑执行完毕后,再
犯罪的,由于没有实际执行
刑罚,所以不符合
累犯构成条件,不会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