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民事案件被告
如果遇到无法按时出庭的正当理由,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开庭,避免被缺席判决。若已收到传票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要做好承担不利判决结果的准备。
(二)对于刑事案件被告
若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应遵守法院传唤按时出庭,否则可能被拘传。若在非必须到庭的案件中且身处境外等情况,要清楚法院可能进行缺席审判,到案后对判决裁定有异议可申请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