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意杀人罪,是指有意地
违法掠夺他人生命的做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限定:有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抢劫罪,是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
暴力、
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将公私财物抢走的做法。《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的;
(四)屡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使人重伤、丧命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3、《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孩子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到七十五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丧命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