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债务为一方婚前债务,婚前债务属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
(二)债务产生于婚姻存续期,但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此债务为个人债务。
(三)有证据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如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四)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不应共同承担。
同时要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支持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