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权利:债权人要清楚在连带债务里,连带责任人有义务对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当主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可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人清偿。
(二)申请执行:在主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对连带责任人强制执行。
(三)配合执行: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债权人积极配合法院采取的查询、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