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的法律不同。
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主体只能是人
民法院,而非行政机关。而
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职权和有关行政
法规处理
纠纷。
2、受理的依据不同行政诉讼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
起诉条件而决定
立案审理的
诉讼行为。而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强制
管辖。
3、裁决的机构不同。 行政诉讼裁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参照有关规章的规定,对行政争议作出的司法裁判。行政诉讼裁决主要包括行政裁定、行政判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
4、裁决的性质不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而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
行政行为的
司法审查,对
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