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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询问信用卡问题

信用卡欠款有4种催收方式: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司法催收。
  
1.若持卡人未能在当月账单通知的到时还钱日(含)前偿还最低还钱额,则该账户在下个账单日的第二天,由卡中心催收员进行电话催收。
  
2.若在指定时间内,客户仍没还完最低还钱额,系统会自动发出催收信函或由催收员根据账户的电话催收情况及事实上拖延情况发出催收信函。
  
3.以下情况需上门催收:
经信函催收和电话催收无效,超出最后还钱日(逾期)两个周期(60天)的;
通过电话或信函不能联系到的;
在信函催收或电话催收中发现存在较高风险可能的;
  
4.出现以下情况可向法院提诉讼讼:
经其他催收方式催收无效,透支本息超出1000元的;
掌握欠款客户存款及其他财产信息,需经法院冻结和裁判的;
欠款不还而遭同业诉讼,需共有参与清收的。
  
5.逾期记录会自动进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各银行不需要上报。结清欠款后也不会撤销不良记录,只会在结清后的24个月在系统里不可见。征信系统只能查看到近期24个月的记录。
一旦银行的信用不良会影响很多方面,包括个人借贷和申请其他银行的信用卡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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