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工作,如实提供借卡人的身份信息、借卡原因、借卡时间等所有相关情况,不隐瞒任何细节。
(二)若自身确实对借卡用于诈骗不知情且没有参与诈骗的故意,通常不会构成犯罪,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如果明知对方可能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借,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进行量刑。
(四)及时联系银行挂失银行卡,避免银行卡被进一步用于其他违法活动,减少后续风险。
(五)后续关注案件进展,持续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以证明自身没有参与诈骗的主观故意。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