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冒充他人签字贷款,民事上未经被代理人追认贷款合同可能无效,贷款机构有过错需担责;刑事上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被冒名者可主张赔偿损失,处理时要及时固定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冒充他人签字贷款属于无权代理行为。若被代理人未追认,贷款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被冒名者可向贷款机构提供非本人签字证据,主张合同无效并消除不良信用记录。若贷款机构审查不力,需承担过错责任。从刑事角度看,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较大数额贷款,构成贷款诈骗罪,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被冒名者可向行为人索赔,包括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处理此类情况,及时固定证据很关键,如笔迹鉴定报告、与贷款机构的沟通记录等。若遇到冒充他人签字贷款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