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之后再次打官司,也就是上诉或者申请再审,要承担的主要费用就是诉讼费用,这里面包含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的多少和案件类型有关。要是财产案件,会根据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或者物品价值,按一定比例分段累计来交。而非财产案件,像离婚案件、侵害人格权案件等,收费方式要么是固定数额,要么是在一定幅度内收费。就拿离婚案件来说,每件要交50元到300元。要是涉及财产分割,并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就不用额外交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来交。
申请再审的话,一般当事人申请再审不用交案件受理费,但也有例外。比如当事人有新证据能推翻原来的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就需要交案件受理费。
另外,打官司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像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等,这些费用会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相关的人来承担。要是败诉方请了律师,还得支付律师代理费,具体给多少,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商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