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在欠债无法偿还时,应主动联系债权人,友好协商债务履行期限、方式,尝试争取减免部分债务,达成和解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进入诉讼阶段,债务人要积极应诉,如实向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情况。
(三)法院判决后若未履行,债务人可能面临强制执行,名下财产会被查询、查封、扣押、拍卖用于偿债。
(四)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虽执行会中止,但会被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所以不要恶意转移财产,避免承担刑事责任。
(五)债务人可提供担保或找第三人代偿缓解债务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