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要求返还车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老公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车辆赠与他人,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
(二)赠与行为无效。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于无权处分,不具备法律效力。妻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
(三)无法返还时可要求赔偿。若车辆已被转让、损毁等无法返还,妻子可要求对方赔偿与车辆价值相当的价款。
(四)起诉需准备相关证据。妻子需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购车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同时需证明车辆被赠与他人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