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信诈骗案从犯金额一般按其参与的诈骗犯罪数额认定,参与部分诈骗行为就以实际参与的犯罪金额计算。
(二)即便从犯未直接实施全部诈骗行为,但行为对犯罪结果有促进作用,要对参与范围内金额负责。
(三)若从犯仅提供辅助工作,结合其行为与整体犯罪关联程度确定责任金额。
(四)有证据证明从犯对超出认知范围的诈骗金额不知情,该部分金额不算入其犯罪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电信诈骗案从犯按此规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