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行简易注销公告的意思是允许企业在
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其归集的信息,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时汇总到工商总局。汇总的信息应与其在本辖区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
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