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贪污罪零口供如何认定?

贪污罪零口供如何认定?

贪污罪零口供应根据案件的证据来认定案件犯罪的基本情况。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如果行为人涉嫌贪污罪的,即便是零口供,但只要证据确实、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那么亦可以定罪量刑的。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切案件的判处均要重证据,重调查,而不轻信口供。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