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时间:普通事故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二)关注检验鉴定情况:若需检验鉴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认定书。检验、鉴定完成期限一般不超三十日,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
(三)及时跟进案件进度:与交通管理部门保持沟通,掌握调查、检验鉴定等工作进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