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权利人发现权利受损,要及时收集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的相关证据,在三年内尽快提起诉讼,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二)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若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要留意时效中止情况,待障碍消除后,还有六个月时间可主张权利。
(三)若想中断诉讼时效,可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方式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