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避免刑事责任,不要随意将银行卡借给他人,若他人提出借用需求,要明确拒绝并告知对方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对他人是否利用银行卡实施犯罪活动保持警惕,不参与任何可疑的资金往来。
(二)为避免民事责任,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不随意透露银行卡信息。一旦发现银行卡异常,及时联系银行挂失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三)为避免银行行政处罚,严格遵守银行卡管理规定,不将银行卡出借、出租或出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