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复议的应诉人员可以作为
行政诉讼时相关部门的
代表人。
另外,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作出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应诉行政复议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