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报条件
1、双方
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
抚养、财产和
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
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
结婚登记或
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没有
离婚证可以办
再婚结婚证吗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