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自身权益,明晰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应得权益,员工工资等债权在破产财产里优先受偿。
(二)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债权的材料。
(三)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参加债权人会议,了解企业资产清算、债务清偿等情况,行使自身权利。
(四)若对债权认定有异议,先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复核要求;若对复核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降低失业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