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原告专利
对原告专利全面分析,核查有效性和稳定性,看有无可被无效的情况,像不具备新颖性等,同时对比自身产品与原告专利,判断是否构成相似侵权。
(二)不构成侵权的处理
若认为不构成侵权,收集相关证据,如产品设计研发时间早于原告专利申请时间,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阐明不侵权理由。
(三)可能构成侵权的处理
若可能构成侵权,尝试与原告协商和解,达成专利许可使用协议并支付合理费用;若协商不成,积极应诉,在法庭上有效抗辩,争取有利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