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不符合条件不能取保候审的,密切关注自身状况和案件进展,当出现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案件羁押期限到了但还没办结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及时再次申请。
(二)若觉得不符合取保候审的决定有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查该决定。
(三)无论处于何种情况,都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以此争取在后续司法程序中能得到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