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问题有争议且无法达成协议,应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年龄、父母抚养能力与条件、子女真实意愿等因素。若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有异议,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或调整抚养费数额。变更抚养权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共同生活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年满八周岁愿随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等,法院仍会按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审理裁判。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准备好能证明自身抚养能力、条件以及子女意愿等方面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子女表达意愿的材料等。
-若发现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争取更有利的判决。
-保持理性和冷静,积极与对方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情绪化的冲突对子女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