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存病历。病历是关键证据,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对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
(二)协商解决。与医疗机构就赔偿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书。
(三)申请处理。若协商不成,患者可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四)提起诉讼。患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并在诉讼中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明确医疗机构过错等情况。
(五)收集证据。注意收集和保存就诊资料、检查报告、收费凭证等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