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与银行沟通,如实说明还款困难,争取达成分期还款协议,防止逾期被催收或起诉。
(二)整理个人财务,制定合理还款计划,优先偿还信用卡欠款,合理分配资金偿还其他债务。
(三)银行起诉后积极应诉,在法庭表明还款意愿和能力,请求调解。
(四)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还款,提供证明材料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或减免部分利息。
(五)杜绝以贷养贷和逃避债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