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当事人要积极按判决履行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应在六个月后再考虑起诉,避免不符合条件被驳回。
(三)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通过二审争取更合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